山东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山东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山东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咨询老师

微信扫一扫
山东自考网在线咨询电话
【热点】 山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整理编辑: 山东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31

阅读量: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概述
  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是一种无形财产,确定其保护范围,既有利于专利权人有效地行使其权利,也有利于保护一般公众的利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言,其专利权的效力范围,实际上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特征;就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新设计。
  二、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
  1、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及于一切具有相同特征、相同结构和相同性能的产品,而不问该产品是以什么方式制造的。
  2、产品专利的保护范围原则上也不受说明书所说明的用途的限制一些在专利申请或审批时尚不为人们知晓的用途,也应当包括在保护范围内。
  3、方法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及于一切具有相同特征、相同参数和相同效果的方法。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不论该产品本身是否已经获得专利,都是方法专利所及的范围。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以被批准的外观设计专利本身来确定其保护范围,确定后,他人不仅不能在相同产品上使用该外观设计,而且也不能在其他种类产品上使用该外观设计。
  2、以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保护时,可以就外观设计指定使用在若干产品上。

小编提示: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山东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方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填写下方信息,立即领取山东自考《备考方案》!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上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权的限制

下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