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山东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山东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咨询老师

微信扫一扫
山东自考网在线咨询电话
【热点】 山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法及其调整对象

整理编辑: 山东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9:25

阅读量:

  专利法及其调整对象
  1、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的专利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专利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专利法主要调整以下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
  (1)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2)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3)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或许可实施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4)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小编提示: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山东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方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填写下方信息,立即领取山东自考《备考方案》!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上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与专利权

下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制度及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