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网 | 网站为考生提供山东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准。
| |
微信订阅

山东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咨询老师

微信扫一扫
山东自考网在线咨询电话
【热点】 山东省自考管理系统 成绩查询系统 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日程 免考申请 转考申请 实践考核 毕业申请 学位申请 论文答辩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在线咨询

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的解除概述

整理编辑: 山东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8:13

阅读量: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的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无效合同因为其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须解除。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法》对解除的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
3.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解除行为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或解除权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1.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单方解除仅一方意思表示,即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合同即告解除,不必经过对方的同意。协议解除则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方可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称为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上对法定解除的条件作明确的规定。约定解除则指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如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超过支付租金时间一个月不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通知解除合同便是这种情形。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串讲笔记  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的解除概述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k.sd.cn

本文地址:http://www.zk.sd.cn/zl/7981.html

小编提示: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3年山东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方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添加“山东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填写下方信息,立即领取山东自考《备考方案》!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上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的转让

下一篇: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解除的条件